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东审服务范围

  • 全国  客服:400-139-4131
  • 北京  电话:400-139-4131
  • 上海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办税指南 资料下载 各地办税 北京国税 北京地税 税收专题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财政法规

关于停止销售中国体育彩票北京市33选7游戏的通知

来源:财政部办公厅       添加日期:2014年05月19日

财办综[2014]37号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停售中国体育彩票北京市33选7的请示》(体彩字[2014]185号)收悉。为优化北京市体育彩票市场结构,促进彩票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财综〔2012〕102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停止销售中国体育彩票北京市33选7游戏(以下简称33选7)。北京市体育彩票销售机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2个月内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财政部的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停止销售日期、兑奖截止日期等。自公告之日起满60个自然日后,北京市体育彩票销售机构可以停止销售33选7。
  二、33选7停止销售后,在兑奖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兑付奖金。兑奖期结束后,奖池资金和调节基金有结余的,转为北京市体育彩票销售机构一般调节基金;奖池资金和调节基金余额为负数的,从北京市体育彩票销售机构彩票发行销售风险基金列支。兑奖期结束后,你中心和北京市体育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在60个自然日内分别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33选7的发行销售、彩票奖金提取与兑付、奖池资金和调节基金结余与划转等情况。
  三、你中心应当严格遵照各项彩票管理制度规定,督促北京市体育彩票销售机构加强彩票销售的风险控制和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公告宣传等工作,确保彩票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财政部办公厅
                              2014年5月19日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东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东审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076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744号

业务咨询: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342829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