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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延养老新政吸引力不大 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近于零

来源:华夏时报       添加日期:2014年08月21日

  多年来,“税延养老”一直是只闻楼梯响,而如今,终见人下来。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该《意见》从10个层面对保险业的未来5年做出了具体的规划,被业内称为保险的“新国十条”。值得关注的是,其中明确提出将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这意味着我国酝酿已久的税收优惠将扩至商业养老保险。
  同时,有消息称,《意见》发布当日,8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就被急召至北京开会,商议递交相关方案至财政部之事,而试点时间也已确定在2015年启动。
  “该政策最大的好处就是利用税收政策的杠杆效应,调动企业和个人参加商业保险的积极性,从而达到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目的。”8月19日,某大型险企专业人士崔鹏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吸引力不大
  税延型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等到将来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可略微降低个人的税务负担,属于补充保险的一部分。
  此次《意见》虽然提及了启动试点,但事实上,早在2007年,上海作为我国老龄化问题最为严重的城市便开始了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的相关课题研究。并且在2009年,上海保监局还牵头组织8家保险公司(国寿、平安养老、太平洋、太平、新华、泰康、英大泰和、长江养老)成立了试点工作专项小组,对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产品、实施细则、系统建设、监管制度等方面,深入调研和讨论,部分保险公司甚至在业务流程、产品开发、客户资源等方面都已做好了全面的准备,可以说,上海实施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万事俱备,只等政策出台这缕东风了。
  但,紧接着国税总局就发布了《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部分,均不得抵扣个人所得税,最终使得同为补充养老保险一部分的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一度停滞。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研究、酝酿已有近十年,但因种种原因一直没能出台,比如,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的税延制度与我国实行的分税制一直存在一些冲突。”崔鹏表示,根据当年上海上报给财政部的方案,免税限额为每月1000元,其中700元用于个人养老保险免税,300元用于企业年金免税。
  也就是说,假设月收入1万元,扣除五险一金以及个税起征点3500元后,应纳税额应参照20%的税率计算,再减去速算扣除数555元,需要缴税400元左右。如果可以税前列支700元作为保费,月收入1万元的应纳税额为3900元,按照10%的税率计算,再减去速算扣除数105元,应缴税300元左右。也就是说,如果购买了个税递延型养老产品,每月可以节税近百元,一年则可以节税千元以上。同时,所缴的700元养老保险金将进入个人账户进行管理,等到退休时,根据当时的收入情况和当时的税率以及税收起征点情况再确定需要缴多少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测算,我国目前的纳税人数约为2400万人,“税延养老”一旦实施,纳税人数势必减少。同时,记者了解到,同样购买1000元的商业保险,收入越高,可省的税额越高,但对于月收入在6000元以下的人群,节税额度不过20多元,面对当前的生活压力,员工很难为了几十元的节税额而放弃千元的当期收入的支配权,因此,吸引力着实不大。
  完结“瘸腿”时代
  “税延养老”尽管会对税收有所影响,但我国养老金的缺口之大,结构失衡之严重,“单腿跳”已经无力支撑现有的养老体系。
  统计数据表示,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突破2亿;2050年前后将达到4.8亿左右,超过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占届时世界老龄人口的四分之一,成为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
  但事实上,与之相对应的养老金的总体积累严重不足,同时结构严重失衡。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达到31275亿元,企业年金积累基金6000亿。即便包括全国社保理事会管理的11943亿元基金规模,我国的养老金积累也不过5万亿,而相比美国而言,它们只有3亿多人口,却拥有20多万亿美元的养老金储备,也就是100多万人民币的储备量,其中,政府养老金占12.5%,企业年金占64.0%,个人退休账户占比23.5%,也就是说,美国私人养老金储备占比近90%。
而同样的结构,我国政府养老金占比近九成,企业年金约占一成,个人退休账户几乎没有。
  “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均有税延型养老金,而在中国现行的‘三支柱’养老体系中,基本养老金实现了免税,但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幅度却非常有限,而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虽然投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时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在商业养老保险的缴费环节,却没有任何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崔鹏看来,“税延养老”最大的益处就在于调动国民个人积累养老金的积极性,从而促进补充养老保险的发展。
  同时,养老体系第二、三支柱的“瘸腿”为商业保险公司提供了商机。
  崔鹏曾做过一个这样的测算,如果按照现有2400万纳税人、每月缴费上限为1000元计算,潜在市场规模的极限为2880亿元,即便以中性市场考虑(50%的客户购买,人均保费500元/月)计算,当前的整体市场空间约为720亿元,也就是说,“税延养老”一旦在全国实施,每年带来的保费收入最高可达近3000亿元。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这可谓是一笔长期的优质资金。
  “虽然具体的延税方案尚未出台,但遵循的原则一定是‘每年有额度,终生有封顶’,也就是每年根据不同的情况设定不同的延税限额。同时,对延税总额进行限定,比如,个人养老金账户里的额度已达到100万,这个人就不应再享受免税资格了,从而减少政府税收向富人倾斜,避免‘税延养老’成为富人的逃税所。”8月19日,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
  记者梳理上海等地曾经上报的方案获悉,“税延养老”在覆盖范围上,无论企事业单位还是政府机关都可以参与;产品操作模式上,缴费是由企业代扣代缴,领取时保险公司代扣代缴个税;员工离职时,可以在不同保险公司、不同企业之间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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