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法规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57号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添加日期:2014年08月15日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57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4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6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260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2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89%,2014年8月18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8月20日进行分销,8月22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8月18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16年8月18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