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东审服务范围

  • 全国  客服:400-139-4131
  • 北京  电话:400-139-4131
  • 上海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办税指南 资料下载 各地办税 北京国税 北京地税 税收专题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财经资讯

央行:对互联网金融不宜管得过多过死

来源:证券日报       添加日期:2014年03月25日

        [摘要]要为创新和发展留有余地和空间;抓紧推进“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成立。
  “对互联网金融要予以适度监管,不宜管得过多过死,要为创新和发展留有余地和空间,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央行有关负责人24日表示,央行13日发文暂停二维码支付业务和虚拟信用卡业务意在防风险,这两项业务只是暂停,不是终止。
  “此次针对网络支付业务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是央行与业界的共识,央行有关司局与业界已经讨论互动了3年。”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对账户功能划分和实行额度管理也是属于进一步的共识,但在功能如何划分和具体额度设定方面仅业界的机构之间就有分歧,还需进一步的沟通和论证。网上流传的《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是央行和一些支付机构之间进行“点对点”沟通的新近工作底稿。肯定地讲,这个办法的重心不在具体额度上,而是在业务及流程的各项风险控制上。
  这位负责人称,《征求意见稿》目前仅处于在央行职能司局与机构小范围讨论的阶段。对《征求意见稿》涉及的重大问题,还需要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网络支付管理办法一定会在监管部门、支付机构、消费者三方之间寻求“最大公约数”,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最终出台。
  “目前,互联网应用的大众化和金融服务的普惠功能提升已经呈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的大趋势,互联网金融创新有利于发展普惠金融,有旺盛的市场需求,应当给予积极支持,也应当占有相应的市场份额。”这位负责人强调,对一些新的业务要留有观察期,冷静地分析总结,一切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和促进创业增长的金融创新均应受到尊重和鼓励。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金融功能属性和金融风险属性,鼓励创新就要包容失误,但要把失误可能引发的风险控制在可预期、可承受的范围内。这需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以创新为动力的这一新型金融服务业态在可持续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这位负责人称,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监管,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一是互联网金融创新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合理把握创新的界限和力度;二是互联网金融创新应服从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的总体要求;三是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五是要处理好政府监管和自律管理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抓紧推进“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成立,充分发挥协会的自律管理作用,推动形成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则,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大型机构在建立行业标准、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社会公众等方面,应起到排头兵和模范引领作用。”这位负责人强调。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东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东审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076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744号

业务咨询: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342528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