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解读2013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波动的原因
来源:何代欣 添加日期:2014年02月26日
2013年贯穿始终的公共财政收入波动,牵动各方关注。经历了2013年第一、第二季度财政收入增速下滑之后,第三季度开始,财政收入形势逐步企稳向好。整个下半年,公共财政收入增速始终处于快速回升的过程之中。
数据显示,2013年1月~12月,全国公共财政收入129143亿元,比上年增加11889亿元,增长10.1%。其中,中央财政收入60174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46.6%),比上年增加3999亿元,增长7%,顺利完成预算制定的7%的增长目标;地方财政收入(本级)68969亿元,比上年增加7891亿元,增长12.9%,超额完成了预算任务要求。财政收入中的税收收入110497亿元,比上年增长9.8%(占财政收入的85.6%),税收收入增速与财政收入增速大致相当。
国内经济形势好转带来税收增加
中央财政收入增速快速回升,保证了2013年公共财政收入增长目标的实现。2013年初,我国中央财政收入形势遭遇了多年未见的严峻局面。第一季度,中央财政收入14606亿元,同比下降0.2%,直接导致我国财政收入增速下降为6.9%。如果不是同期地方财政收入增速维持在13.7%,超出预算增速5个百分点左右,那么该季度我国财政收入增速可能跌破5%。
中央财政收入下滑受到的最主要影响还是宏观经济形势变动。有这么一组数据:2013年第一季度,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2968亿元,同比减少1194亿元,下降28.7%;关税566亿元,同比减少215亿元,下降27.5%,进口环节中央财政收入同比减收超过1400亿元(占财政收入9.6%)。足以看出,外贸形势变化对财政收入影响之大。后续月份,中央财政收入增速的回升,不仅有进口环节增值税、关税增加的贡献,还有国内经济形势好转带来的税收增加。以中央财政收入第一大税种——增值税为例,2013年1月的累积增速是5%,而12月的累积增速已达到9%。同时,中央财政收入自2013年6月开始,增速超过8%,而在9月以后,中央财政收入增速进一步提高到10%以上,并将这一高速增长态势保持到了年末。这一走势为最终完成全年财政收入增长的预算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地方财政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贡献突出
地方财政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极大地稳定了2013年财政收入增长形势。一般而言,地方财政收入相对于中央财政收入而言,增收的稳定性还是要低一些。因为在理论上,税收收入较之其他政府收入形式更为稳定。中央财政收入以税收收入为主,而地方财政收入尚缺乏主体税种作支撑。如此局面下,地方财政能保持增收,实属不易。具体看,2013年第一季度,在中央财政增收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地方财政收入(本级)实现了15.1%的增幅。随后月度的数据显示,地方财政收入增速始终围绕月均同比增长13%左右波动。年终核算,2013年,地方财政比中央财政累计多收3892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占整个公共财政收入增幅的66.4%(2012年为63.9%)。地方财政收入增速快于中央财政收入增速,贡献公共财政收入增幅的比重也更大——这成为近两年来我国公共财政收入增长结构的一个主要特征。与此同时,一个不容忽视的情况是,以土地出让收入和土地及房地产相关税费收入为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格局正在加速形成。数据显示,2013年1月~12月累计,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本级)48007亿元,同比增长40.3%。主要是土地出让合同成交价款增加较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1250亿元,比上年增加12732亿元,增长44.6%。在不计算土地及房地产其他税费收入情况下,单就国有土地出让权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就达69.6%。2012年的这一数据是56.1%。换言之,一年之内,土地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提高了13.5个百分点。如果加上由于土地出让增加带来的其他税费收入增长,那么广口径下的土地及房地产带来的地方财政收入占比将更高。
在营业税即将消失在地方税体系的情形下,更加依赖土地获得财政收入,似乎成为地方财政的选择。如何构建地方财政收入体系,再次成为一项迫切的现实问题。过往两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长贡献了全国公共财政收入的大头。可以说,实现财政持续增收离不开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加。因此,抓好地方财政收入工作,应尽快理清思路。
税制改革或对未来财政增收形成一定冲击
现行税制改革对公共财政收入波动的影响尚不明显,但具体税种的变动或对未来财政增收形成一定冲击。
首先,“营改增”扩围是正在进行的工作。除了扩围,“营改增”还有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就是减负。现行增值税税率档次太多的问题,已经开始引起各方关注。增值税税率如果下调,财政减收将在所难免。
其次,传闻中的房产税、消费税或环境税改革,会对财政收入有何影响?有学者认为,房产税或消费税改革,是建立地方主体税种的主要办法。如果从影响财政收入的角度看,这一政策即使获准推行,也很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达到预期的收入规模。因此,要在短时间内,寄希望于通过推出一两个新税种或者改革部分税种,调整现有的财政收入格局,并不现实。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