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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个已摘帽贫困县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速达14.6%——从税收大数据透视脱贫攻坚战
来源:中国青年报 添加日期:2021年03月01日
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在中国,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已经完成,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脱贫攻坚战进入巩固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阶段。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一组数据勾画出脱贫攻坚战的“硬核”支撑。
这组数据来自增值税发票。作为收入占比最大的税种,增值税发票涵盖国民经济各个领域,覆盖面广、及时性强,往往能折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832个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企业生产经营量质齐升。扶贫龙头企业规模和效益不断向好,消费扶贫产品销售良好,扶贫攻坚成果丰硕。
2016-2020年,832个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企业销售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年均增速达14.6%。其中,2016-2018年增速分别为18.6%、11.7%和8.5%,2019年增速提升至18.7%,2020年虽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但仍保持15.9%的水平,比全国企业平均水平高9.9个百分点。
支撑大量贫困人口就业的农林牧渔业、建筑业、住宿餐饮和批发零售等行业发展势头良好,年均增速分别为17.5%、20.9%、18.8%和20.7%。
其中,全国扶贫龙头企业发挥了关键作用。
全国8000户扶贫龙头企业九成以上来自于农林牧渔业、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三类行业,重点围绕农业以及农产品的加工、销售进行产业布局。
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扶贫龙头企业经营规模迅速扩大。2016年以来,从事上述三类行业的扶贫龙头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分别增长40.1%、27.6%和36.2%,拉动扶贫龙头企业总体营业收入年均增长33.3%,户均营收规模从2015年的1044万元扩大至2020年的4383万元。此外,2020年全年销售过亿元的扶贫龙头企业数量是2015年的3.3倍。
巩固脱贫成果需要企业持续发挥效益,从税收数据看,扶贫龙头企业户均利润额从2015年的108万元扩大至2020年的673万元;企业销售利润率从2015年的10.4%提升至2020年的15.4%,其中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分别从9.5%、3.3%提升至9.9%和4.3%。2020年年盈利超千万元的扶贫龙头企业户数是2015年的5.1倍。
同时,扶贫产业链加快向高附加值和线上延伸。2016年以来,从事烘焙食品制造、调味品制造和糖果巧克力制造等的扶贫龙头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分别增长36.6%、69.6%和89.7%,明显高于谷物磨制、水产品等行业的29.8%和19.6%。信息技术服务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88%,扶贫龙头企业中的农产品电商平台企业数量5年间增加了7倍多。
近些年大热的消费扶贫也帮助不少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去年前10个月,社会各界直接采购或者帮助销售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超3000亿元。
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全国4500余户扶贫产品经销样本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9.4%。扶贫产品由初级农产品向深加工农产品转变的趋势更加明显。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站在“十四五”开局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点上,税务部门将认真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强化税收大数据分析运用,助力扶贫产业发展,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在乡村振兴中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