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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上税收政策“及时雨”
来源:光明日报 添加日期:2020年03月03日
“485万元的出口退税款快速到账,在特殊时期为我们资金周转提供了保障,给复工复产带来了很大信心。”广东省汕头市锦泰水产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谈到出口退税政策时连声称赞。受疫情影响,锦泰公司一度资金周转困难,汕头税务部门获悉后通过电话专人辅导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同时开通退税申报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出口退税,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
便利出口企业申报、加快出口退税速度,只是税务部门切实减轻企业办税负担,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一系列“及时雨”政策的一个缩影。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国家税务总局聚焦“四力”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在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先后联合相关部门制发10余项税费优惠等政策,同时及时调整信息系统,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应享快享政策红利。在“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方面,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并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等渠道,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税缴费过程中遇到的个性化问题,千方百计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围绕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税务部门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特别是增值税发票数据能及时、全面、真实、动态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特优势,从行业、地区、规模、经济类型等维度,既深入分析经济运行动态,又梳理产业链、上下游需要解决的问题,为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提出帮扶措施。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方面,深入细致做好内防内控工作,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安全放心便捷高效办理相关业务,积极参与做好联防联控工作,支持地方做好疫情防控。”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荣发介绍。
对企业而言,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收优惠政策是真金白银的利好。目前,税务部门已先后分三批推出优惠政策。“第一批政策共12项,既注重直接支持医疗救治工作,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又注重支持相关保障物资的生产和运输,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其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对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还注重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资助和支持疫情防控,允许应对疫情的捐赠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对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和地方教育附加。”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世宇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聚焦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的政策是税务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出台的第二批政策,目的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其复工复产信心,其中包括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等。第三批政策聚焦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助其渡过难关——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决把已经出台的减税降费、缓缴税款等政策落实到每一个纳税人、缴费人,确保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持续跟进分析疫情对经济税收的影响,继续做好政策研究,支持复工复产,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王世宇表示。
便利出口企业申报、加快出口退税速度,只是税务部门切实减轻企业办税负担,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一系列“及时雨”政策的一个缩影。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国家税务总局聚焦“四力”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在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先后联合相关部门制发10余项税费优惠等政策,同时及时调整信息系统,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应享快享政策红利。在“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方面,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并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等渠道,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税缴费过程中遇到的个性化问题,千方百计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围绕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税务部门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特别是增值税发票数据能及时、全面、真实、动态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特优势,从行业、地区、规模、经济类型等维度,既深入分析经济运行动态,又梳理产业链、上下游需要解决的问题,为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提出帮扶措施。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方面,深入细致做好内防内控工作,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安全放心便捷高效办理相关业务,积极参与做好联防联控工作,支持地方做好疫情防控。”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荣发介绍。
对企业而言,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收优惠政策是真金白银的利好。目前,税务部门已先后分三批推出优惠政策。“第一批政策共12项,既注重直接支持医疗救治工作,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又注重支持相关保障物资的生产和运输,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其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对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还注重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资助和支持疫情防控,允许应对疫情的捐赠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对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和地方教育附加。”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世宇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聚焦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的政策是税务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出台的第二批政策,目的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其复工复产信心,其中包括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等。第三批政策聚焦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助其渡过难关——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决把已经出台的减税降费、缓缴税款等政策落实到每一个纳税人、缴费人,确保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持续跟进分析疫情对经济税收的影响,继续做好政策研究,支持复工复产,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王世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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