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法规
关于印发《清理口岸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添加日期:2018年10月18日
财税[2018]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清理口岸收费工作方案》,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清理口岸收费工作方案》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10月18日
附件下载:
清理口岸收费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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