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东审服务范围

  • 全国  客服:400-139-4131
  • 北京  电话:400-139-4131
  • 上海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办税指南 资料下载 各地办税 北京国税 北京地税 税收专题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财税资讯

上半年9个水资源税改革扩大试点省区市超采区取用地下水量同比下降9.28%

来源:新华社       添加日期:2018年08月31日

  记者30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在多种节水压采措施的共同作用下,上半年9个水资源税改革扩大试点省区市超采区取用地下水量同比下降9.28%。
  自2017年12月1日起,税务部门在北京、山西、内蒙古等9个省区市实施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目前,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量开始下降。“例如,北京某热电有限公司改革前全部使用地下水,改革后企业优先使用地表水,上半年少采地下水3万方,降幅达64%。”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说,改革加大了地下水和地表水的税负差、超采区和非超采区地下水税负差,促使企业调整用水结构。
  孙群说,高耗水行业用水总量得到控制。改革规定对超计划用水加倍征收水资源税,促使高耗水企业强化内部用水管理,加大节水设施投入,严格控制用水总量。
  同时,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进一步提高。改革规定对中水等非常规水源免征水资源税,有利于引导企业加大污水处理设施投入,积极利用非常规水源。
  特种行业用水方式逐步转变。改革提高了高尔夫球场等特种行业取用水的税额标准,倒逼特种行业转变用水方式,节约用水。在天津,13家特种行业纳税企业,改革后用水量下降近30%。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9个扩大试点省份水资源税纳税人共入库税款约88亿元,其中地表水水资源税收入约30亿元,地下水水资源税收入约51亿元,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水资源税收入约7亿元。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东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东审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076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744号

业务咨询: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346851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