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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将税收“大礼包”及时足额送到每一名纳税人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添加日期:2018年05月03日
今年3月2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决定5月1日起将17%和11%两档增值税税率分别下调1个百分点、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
“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后,税务部门全力以赴、迅速落实,于5月1日如期完成了税率调整后的发票开具工作,实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增值税改革‘首战告捷’。”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邓勇在5月3日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例行发布会上说,截至5月2日24时,全国开票份数达1132万份,开票金额1469亿元。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131万份,增值税普通发票391万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592万份,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18万份,改革整体运行平稳。
为进一步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动力、促进扩大就业,4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推出七项减税措施,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
“这七项减税措施内容多、优惠足。”邓勇说,为了确保减税政策落地见效,让纳税人都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税务总局正积极配合财政部制发财税文件,起草税务总局公告、政策解读稿等文件、材料,明确政策内容、征管要求、办理流程等纳税人关注关心的热点问题,畅通政策落实“第一公里”。
邓勇表示,为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掌握减税政策,税务总局将于近期召开七项减税政策“一竿子插到底”专题全国辅导视频会,实现各级税务机关人员包括窗口一线人员和纳税人的同步培训。同时积极指导各级税务机关充分利用税务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12366纳税服务平台、二维码等渠道,开展全覆盖的减税政策大宣传、大辅导,实现纳税人对减税政策理解到位、应知尽知。
“为确保纳税人能够及时准确计算享受优惠,目前税务总局正在加紧修订纳税申报表、调整升级征管系统、完善数据校验规则。”邓勇说,各省级税务机关也同步组织调整纳税人端申报软件,充分发挥计算机自动识别、政策提示、标准判定、协助算税等功能,提升纳税人良好用户体验,实现让纳税人高效便利的“应享尽享”各项减税政策。
邓勇介绍,为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打通减税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减税“大礼包”及时足额、实实在在送到每一名纳税人手中,一方面,今年2月,税务总局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纳税人享受减税政策,只要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目前全国税务系统正在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推动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另一方面,4月25日税务总局修订并重新发布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基本实现由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交备案资料,到纳税人留存备查,从而极大便利了纳税人办理减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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