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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一季度累计为高新技术和小微企业减税近1400亿

来源:新华社       添加日期:2018年04月19日

  19日,税务总局召就2018年第一季度税收等情况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付树林表示,一季度税务部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高新技术企业减税累计减税904亿元,为小微企业累计减税469亿元,降低了企业负担,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减税政策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经营负担,对于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
  付树林表示,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在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负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有力激发了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活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付树林介绍,一季度,税务部门落实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减税904亿元,同比增加344亿元,增长61.4%。其中,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197亿元,同比增长143.2%;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521亿元,同比增长50.6%;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增值税优惠政策减免增值税127亿元,同比增长33.7%。“在助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方面的减税政策为创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他说。
  “同时,税收政策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方面也取得显著成效。”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付树林介绍,一季度税务部门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共计减税469亿元,同比增加108亿元,增长29.9%。其中,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154亿元,同比增长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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