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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添加日期:2018年02月23日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王军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
近年来,税务系统巡视工作在探索中推进、在创新中提升,始终突出政治巡视这一鲜明定位;探索“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和“巡视整改——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推动问责”两个闭环管理;聚集税务总局、省级税务局、市级税务局三级联动合力;推进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四项基础建设;实现提升“四个意识”、提升管党治党工作水平、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性严肃性、提升自我监督成效、提升服务大局能力的五个提升发展。
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税务总局党组及各级税务机关党组将认真领会《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的重大意义,全面落实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推动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深化政治巡视,必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要紧密结合税务系统实际,督促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是督促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税收政策在税务系统落地生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督促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坚决防止回潮复燃。特别是坚决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问题和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等官僚主义问题。三是督促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不断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四是督促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标本兼治推进反腐败斗争。围绕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严肃查处发票管理、出口退税、税务稽查、涉税中介、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腐败问题。针对税务系统点多、线长、面广,且90%以上的税务干部在基层一线,直接与纳税人接触的状况,严厉整治基层“微腐败”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基层税务干部吃拿卡要,任性任意执法、选择执法、情绪执法,收“过头税”、人情税、关系税等行为。
深化政治巡视,必须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
要坚持和完善税务总局党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和税务总局党组一级巡视、省级市级税务局党组两级巡察的税务系统巡视巡察领导体制和监督体系。要推进税务系统巡视巡察“一体化”建设,在总的布局上一体谋划,在工作安排上一体部署,在健全制度上一体规范,在队伍建设上一体落实,在监督力量上一体调度,在监督成果上一体运用,形成巡视巡察信息共享、成果共用、问题共治、效应叠加的工作局面。要强化巡视巡察组织保障,把巡视巡察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选配拟任、新任一把手和后备干部担任巡视巡察组组长,完善巡视巡察专业人才库,注重从各级优秀干部中抽调人员到巡视巡察岗位锻炼。
深化政治巡视,必须高标准实现巡视巡察全覆盖
要制定税务系统巡视巡察五年工作规划,确保有序有效高质量实现巡视巡察全覆盖。要统筹安排常规巡视巡察,深化专项巡视巡察,强化“机动式”巡视巡察,推进巡视巡察“回头看”常态化,结合税务系统垂直管理特点探索“交叉巡察”“提级巡察”等方式方法。要把巡视监督和纪检监察、执法督察、内部审计、干部监督、督查督办等其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
深化政治巡视,必须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要强化税务系统被巡视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并坚持标本兼治,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追根溯源,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完善。要强化督查督办和追究问责,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以问责促整改,以问责促担当,以问责促落实,确保巡视巡察巡出威慑、巡出新风。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
近年来,税务系统巡视工作在探索中推进、在创新中提升,始终突出政治巡视这一鲜明定位;探索“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和“巡视整改——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推动问责”两个闭环管理;聚集税务总局、省级税务局、市级税务局三级联动合力;推进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四项基础建设;实现提升“四个意识”、提升管党治党工作水平、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性严肃性、提升自我监督成效、提升服务大局能力的五个提升发展。
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税务总局党组及各级税务机关党组将认真领会《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的重大意义,全面落实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推动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深化政治巡视,必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要紧密结合税务系统实际,督促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是督促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税收政策在税务系统落地生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督促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坚决防止回潮复燃。特别是坚决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问题和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等官僚主义问题。三是督促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不断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四是督促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标本兼治推进反腐败斗争。围绕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严肃查处发票管理、出口退税、税务稽查、涉税中介、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腐败问题。针对税务系统点多、线长、面广,且90%以上的税务干部在基层一线,直接与纳税人接触的状况,严厉整治基层“微腐败”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基层税务干部吃拿卡要,任性任意执法、选择执法、情绪执法,收“过头税”、人情税、关系税等行为。
深化政治巡视,必须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
要坚持和完善税务总局党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和税务总局党组一级巡视、省级市级税务局党组两级巡察的税务系统巡视巡察领导体制和监督体系。要推进税务系统巡视巡察“一体化”建设,在总的布局上一体谋划,在工作安排上一体部署,在健全制度上一体规范,在队伍建设上一体落实,在监督力量上一体调度,在监督成果上一体运用,形成巡视巡察信息共享、成果共用、问题共治、效应叠加的工作局面。要强化巡视巡察组织保障,把巡视巡察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选配拟任、新任一把手和后备干部担任巡视巡察组组长,完善巡视巡察专业人才库,注重从各级优秀干部中抽调人员到巡视巡察岗位锻炼。
深化政治巡视,必须高标准实现巡视巡察全覆盖
要制定税务系统巡视巡察五年工作规划,确保有序有效高质量实现巡视巡察全覆盖。要统筹安排常规巡视巡察,深化专项巡视巡察,强化“机动式”巡视巡察,推进巡视巡察“回头看”常态化,结合税务系统垂直管理特点探索“交叉巡察”“提级巡察”等方式方法。要把巡视监督和纪检监察、执法督察、内部审计、干部监督、督查督办等其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
深化政治巡视,必须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要强化税务系统被巡视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并坚持标本兼治,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追根溯源,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完善。要强化督查督办和追究问责,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以问责促整改,以问责促担当,以问责促落实,确保巡视巡察巡出威慑、巡出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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