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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改革试点顺利进行有效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
来源:证券时报 添加日期:2018年01月31日
自2016年7月1日起,河北省率先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自2017年12月1日起,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和宁夏9个省区市也纳入水资源改革试点。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了水资源税试点扩围两个月来的进展情况。
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衡,是我国基本国情水情。我国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南方水资源相对丰沛,北方水资源紧缺,尤其华北地区供需矛盾较大,地下水超采总量及超采面积占全国1/2。水已经成为我国严重短缺的产品和制约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此次选择9个省份扩大改革试点。其中,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等4个省份位于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水资源供需矛盾较大;河南、山东、四川、陕西、宁夏等5个省份分布在东、中、西部,水资源丰枯程度不一、取用水类型多样,具有典型代表性。通过扩大试点,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有效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有利于丰富完善水资源税制度设计,为全面推开水资源税制度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2018年1月1日上午8时许,河南省新乡县地税局办税服务厅成功开具水资源税税票,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办税人员宋光钊按照水利部门核定其2017年12月用水量11.1万立方米,共缴纳水资源税19.99万元。这是继河北开征水资源税后,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首笔水资源税税款,标志着全国第二批征收水资源税的9个试点省份征收工作启动。
“新乡县是缺水地区,我们又是用水大户,开征水资源税,对我们压力不小。”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办税人员宋光钊表示,过去公司一直取用地下水,由于处于一般超采区,税额标准很高,经过市、县两级地税机关为企业测算税负变化后,下一步企业将及早改用地表水,适当增加节水设备,通过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实现税企双赢的目标。
“作为水资源税的征收部门,河南省地税局紧紧围绕‘发挥税收调节作用、构建绿色税制’的改革精神,建立征管制度,细化征管措施,强化纳税服务,加强宣传指导,密切部门协作,以金税三期系统为平台,以河南省水资源税信息共享平台为支撑,积极探索水资源税征管新模式。”河南省地税局流转税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在“税收共治”征管模式下,河南省地税局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水资源税征管准备工作。该局联合水利部门组织开展三次水资源费征管情况调查和取用水信息清查,摸清全省水资源底数;准确测算河南省水资源取用水户数、税额标准和费改税后收入增减变化等;全省各级地税、水利机关积极对接,密切协作,全面启动纳税人信息移交和实地核查工作,接收核查水利部门移交的纳税人信息2.3万户,涉及水资源费15.9亿元。
“下一步,河南地税系统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改进方法,切实把改革落到实处,确保改革平稳运行。”河南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山西省水资源税也顺利开征。日前,山西省垣曲县国泰矿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荀女士在该县联合办税服务厅,开出了税额为7342元的水资源税票,这是该省作为第二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开出的首张税票。
垣曲县地税局局长陈明杰表示,顺利开出水资源税税票只是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任务的一小步,接下来,他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改进方法,把工作落到实处,确保通过改革推动企业集约发展、绿色发展。
陕西水资源税改革试点顺利进行,在首个申报期,陕西省1700户纳税人共申报水资源税收7082.4万元。其他几个省区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情况也都在顺利进行。
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一是有利于发挥政府调控作用、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用水需求,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政策导向。二是有利于增强企业等社会主体节水意识和动力,加快技术创新提高用水效率、优化用水结构,减少不合理用水需求。三是有利于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珍惜资源、节约资源的风尚。四是有利于我国更好地承担国际责任和履行国际义务,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衡,是我国基本国情水情。我国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南方水资源相对丰沛,北方水资源紧缺,尤其华北地区供需矛盾较大,地下水超采总量及超采面积占全国1/2。水已经成为我国严重短缺的产品和制约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此次选择9个省份扩大改革试点。其中,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等4个省份位于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水资源供需矛盾较大;河南、山东、四川、陕西、宁夏等5个省份分布在东、中、西部,水资源丰枯程度不一、取用水类型多样,具有典型代表性。通过扩大试点,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有效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有利于丰富完善水资源税制度设计,为全面推开水资源税制度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2018年1月1日上午8时许,河南省新乡县地税局办税服务厅成功开具水资源税税票,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办税人员宋光钊按照水利部门核定其2017年12月用水量11.1万立方米,共缴纳水资源税19.99万元。这是继河北开征水资源税后,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首笔水资源税税款,标志着全国第二批征收水资源税的9个试点省份征收工作启动。
“新乡县是缺水地区,我们又是用水大户,开征水资源税,对我们压力不小。”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办税人员宋光钊表示,过去公司一直取用地下水,由于处于一般超采区,税额标准很高,经过市、县两级地税机关为企业测算税负变化后,下一步企业将及早改用地表水,适当增加节水设备,通过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实现税企双赢的目标。
“作为水资源税的征收部门,河南省地税局紧紧围绕‘发挥税收调节作用、构建绿色税制’的改革精神,建立征管制度,细化征管措施,强化纳税服务,加强宣传指导,密切部门协作,以金税三期系统为平台,以河南省水资源税信息共享平台为支撑,积极探索水资源税征管新模式。”河南省地税局流转税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在“税收共治”征管模式下,河南省地税局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水资源税征管准备工作。该局联合水利部门组织开展三次水资源费征管情况调查和取用水信息清查,摸清全省水资源底数;准确测算河南省水资源取用水户数、税额标准和费改税后收入增减变化等;全省各级地税、水利机关积极对接,密切协作,全面启动纳税人信息移交和实地核查工作,接收核查水利部门移交的纳税人信息2.3万户,涉及水资源费15.9亿元。
“下一步,河南地税系统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改进方法,切实把改革落到实处,确保改革平稳运行。”河南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山西省水资源税也顺利开征。日前,山西省垣曲县国泰矿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荀女士在该县联合办税服务厅,开出了税额为7342元的水资源税票,这是该省作为第二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开出的首张税票。
垣曲县地税局局长陈明杰表示,顺利开出水资源税税票只是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任务的一小步,接下来,他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改进方法,把工作落到实处,确保通过改革推动企业集约发展、绿色发展。
陕西水资源税改革试点顺利进行,在首个申报期,陕西省1700户纳税人共申报水资源税收7082.4万元。其他几个省区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情况也都在顺利进行。
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一是有利于发挥政府调控作用、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用水需求,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政策导向。二是有利于增强企业等社会主体节水意识和动力,加快技术创新提高用水效率、优化用水结构,减少不合理用水需求。三是有利于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珍惜资源、节约资源的风尚。四是有利于我国更好地承担国际责任和履行国际义务,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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