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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户籍制度2020年形成
来源:北京晨报 添加日期:2013年12月19日
针对备受关注的“户籍制度改革”,公安部副部长黄明12月17日接受央视采访时带来了积极信号。他表示,公安部已会同国家发改委等12个部门,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稿,目前正进一步修改完善。待报中央审批和部署后,由各地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差别化的落户政策和实施方案。到2020年,我国将形成一套新型的户籍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
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这次户籍改革是配套进行的,一方面要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问题,另一方面就是要提高公共服务,要扩大覆盖面,让那些暂时还不具备落户条件或不愿在城市落户的人,也在医疗卫生、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能逐步享有同当地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农民进城不能搞运动
黄明表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主要任务,是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并把握好三个重要原则。一要尊重自愿。农民要不要进城、进哪个城、何时进城,都要让群众自主选择,不能把农民赶进城、拉进城、“被落户”。二要分类指导。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城市的标准,向全社会公布,让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了解每个城市(落户)的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自己的未来,给自己固定的预期和希望。三要有序推进。“我们不能刮风、不能冒进,不能搞运动。”
落户基本条件:有稳定职业
黄明介绍说,公安部已会同国家发改委等12个部门,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稿,目前正进一步修改完善。待报中央审批和部署后,由各地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差别化的落户政策和实施方案。“到2020年的时候,我们要建立一套新型的户籍制度,其中有三个重要特点,一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二是户口的迁入条件,以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条件;三是以经常居住地为登记形式。届时,在城乡之间、城市之间迁徙就比较容易了。
引导人口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1.6亿外出农民工约69%集中在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市和东部一些城市。而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吸引人口集聚的能力不足,需要加快产业调整,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引导人口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黄明称,比如说北京和广州,在过去的10年中,每年都增加流动人口40万以上,上海和深圳每年增长50万以上,人口过度集中,给环境、交通等造成很大的压力。要从政策上引导、加快中小城市的建设。有重点地发展建制镇、要加强产业的引导,产业的转移,让中小城市、建制镇周边的常住人口和农业转移人口能就近就地打工和转移。还要加强思想观念的引导,要告诉大家进城的目的是追求幸福的生活,合适才可能舒适、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