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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优惠再升级 助力创新添活力
来源:中国税务报 添加日期:2018年01月09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和掌握口径,适当拓宽有关研发人员的税收优惠范围,帮助企业更好享受政策红利,持续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惠面广、优惠力度大。”据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仅2016年,全国就有近8万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960亿元。
研发人员税收优惠再升级
在深圳创业板上市的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重点软件企业,2017年度研发人员的股权激励支出约3亿元。“由于股权激励支付方式的特殊性,我们对其能否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一直不太确定。”公司负责人表示,这次《公告》明确了对研发人员的股权激励支出可以加计扣除,预计将减免企业所得税1500万元,公司有了更多的资金引进和留住人才。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人才是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公告》适当拓宽了有关研发人员的税收优惠范围,在支持股权激励、鼓励劳务外包、提高职工福利等方面支持企业提高人才待遇,稳定研发团队,使企业真正成为人才集聚的高地。
“现在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都可以加计扣除,公司适时给研发人员提高了待遇,大家干劲更足了!”常州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孙春华说。
据了解,《公告》明确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纳入可加计扣除的范围,既为企业减了负,也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研发人员的福利待遇,切实增强了研发人员的获得感。
以浙江某大型汽车集团为例,集团下属7家子公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2017年度预计发生职工福利费近500万元,《公告》出台后,可多加计扣除250余万元,从而为企业进一步提高研发人员福利待遇创造了空间。
随着用工形式的日益多样化,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外包协议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公告》拓宽了外聘研发人员范围,明确外聘研发人员包括劳务派遣用工人员,支持企业借助外脑增强研发实力。据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2017年度已发生直接支付劳务派遣公司劳务费用1799万元,初步测算,预计全年可增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近900万元,从而促进科技创新,激发企业创造力。
费用归集核算方法再优化
对于高科技研发企业来说,先进仪器设备是企业快速发展的利器。过去,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允许加计扣除,但加计扣除金额不得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金额,部分企业反映这在实际应用中产生了折旧费计算复杂、归集方法不简便、不易准确掌握的问题。
《公告》明确企业研发设备适用加速折旧政策时,直接按税前扣除的折旧计算加计扣除,同时进一步调整无形资产缩短摊销年限的折旧归集方法,增强了可操作性,减轻了核算申报的工作量,有助于提高中介机构和企业财会人员的工作效率。
“以前年度在计算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无形资产中外购软件摊销时,核算比较复杂,现在《公告》调整了折旧和摊销费用的归集方法,大大简化了计算方法且更易执行。”宁波中瑞税务师事务所政策开发部经理张晓红说。
作为国内塑料机械行业龙头企业,海天塑机集团2015年底购置了6台研发专用设备,价值1240万元。根据《公告》规定,2017年度汇算清缴时,可多加计扣除41.33万元。集团负责人说:“计算方法更加简便,税收负担又减轻了,企业‘轻装上阵’,我们有更大的信心来加大研发软件和硬件设施的投入。”
此外,《公告》规定下脚料、残次品和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确认收入当年冲减,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时点与会计处理保持一致;产品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的,可在销售当年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等。不仅帮助企业更加规范、精准地享受政策红利,而且降低了企业涉税风险。
研发费用扣除范围再拓宽
《公告》进一步细化和拓宽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不仅给予企业创新发展的正向激励,而且明确了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同样可以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消除了企业投入研发的后顾之忧。
大连医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疫苗研究,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公告》出台后,我们卸下了怕失败的心理包袱,就算研发不成功,优惠政策也能帮咱们减少损失啊!”
据悉,《公告》还进一步细化了各类归集口径,增强了政策确定性。“纳税人通过一份《公告》就能了解研发费用归集范围的全部执行口径,避免了来回翻阅不同文件的烦恼,大大降低了遵从成本。”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和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的宣传辅导力度,进一步收集企业、行业部门的意见,确保优惠政策落地生根,为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创新活力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惠面广、优惠力度大。”据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仅2016年,全国就有近8万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960亿元。
研发人员税收优惠再升级
在深圳创业板上市的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重点软件企业,2017年度研发人员的股权激励支出约3亿元。“由于股权激励支付方式的特殊性,我们对其能否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一直不太确定。”公司负责人表示,这次《公告》明确了对研发人员的股权激励支出可以加计扣除,预计将减免企业所得税1500万元,公司有了更多的资金引进和留住人才。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人才是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公告》适当拓宽了有关研发人员的税收优惠范围,在支持股权激励、鼓励劳务外包、提高职工福利等方面支持企业提高人才待遇,稳定研发团队,使企业真正成为人才集聚的高地。
“现在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都可以加计扣除,公司适时给研发人员提高了待遇,大家干劲更足了!”常州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孙春华说。
据了解,《公告》明确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纳入可加计扣除的范围,既为企业减了负,也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研发人员的福利待遇,切实增强了研发人员的获得感。
以浙江某大型汽车集团为例,集团下属7家子公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2017年度预计发生职工福利费近500万元,《公告》出台后,可多加计扣除250余万元,从而为企业进一步提高研发人员福利待遇创造了空间。
随着用工形式的日益多样化,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外包协议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公告》拓宽了外聘研发人员范围,明确外聘研发人员包括劳务派遣用工人员,支持企业借助外脑增强研发实力。据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2017年度已发生直接支付劳务派遣公司劳务费用1799万元,初步测算,预计全年可增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近900万元,从而促进科技创新,激发企业创造力。
费用归集核算方法再优化
对于高科技研发企业来说,先进仪器设备是企业快速发展的利器。过去,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允许加计扣除,但加计扣除金额不得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金额,部分企业反映这在实际应用中产生了折旧费计算复杂、归集方法不简便、不易准确掌握的问题。
《公告》明确企业研发设备适用加速折旧政策时,直接按税前扣除的折旧计算加计扣除,同时进一步调整无形资产缩短摊销年限的折旧归集方法,增强了可操作性,减轻了核算申报的工作量,有助于提高中介机构和企业财会人员的工作效率。
“以前年度在计算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无形资产中外购软件摊销时,核算比较复杂,现在《公告》调整了折旧和摊销费用的归集方法,大大简化了计算方法且更易执行。”宁波中瑞税务师事务所政策开发部经理张晓红说。
作为国内塑料机械行业龙头企业,海天塑机集团2015年底购置了6台研发专用设备,价值1240万元。根据《公告》规定,2017年度汇算清缴时,可多加计扣除41.33万元。集团负责人说:“计算方法更加简便,税收负担又减轻了,企业‘轻装上阵’,我们有更大的信心来加大研发软件和硬件设施的投入。”
此外,《公告》规定下脚料、残次品和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确认收入当年冲减,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时点与会计处理保持一致;产品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的,可在销售当年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等。不仅帮助企业更加规范、精准地享受政策红利,而且降低了企业涉税风险。
研发费用扣除范围再拓宽
《公告》进一步细化和拓宽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不仅给予企业创新发展的正向激励,而且明确了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同样可以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消除了企业投入研发的后顾之忧。
大连医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疫苗研究,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公告》出台后,我们卸下了怕失败的心理包袱,就算研发不成功,优惠政策也能帮咱们减少损失啊!”
据悉,《公告》还进一步细化了各类归集口径,增强了政策确定性。“纳税人通过一份《公告》就能了解研发费用归集范围的全部执行口径,避免了来回翻阅不同文件的烦恼,大大降低了遵从成本。”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和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的宣传辅导力度,进一步收集企业、行业部门的意见,确保优惠政策落地生根,为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创新活力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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