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东审服务范围

  • 全国  客服:400-139-4131
  • 北京  电话:400-139-4131
  • 上海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办税指南 资料下载 各地办税 北京国税 北京地税 税收专题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财税资讯

营业税暂行条例废止 推动营改增改革成果法治化

来源:新华社       添加日期:2017年10月31日

  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此举旨在推动营改增改革成果法治化,为下一步深化改革铺路。
  2016年5月1日,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至此原先实行营业税的服务业领域统一征收增值税,意味着我国全面取消了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际已停止执行。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为巩固和扩大营改增大幅减税成果,必须修改相应法规,并重新以法规形式确定下来,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全面取消营业税,调整完善增值税征税范围,将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规定为增值税纳税人,并明确相应税率。根据13%这一档增值税率已取消的情况,将销售或进口粮食、图书、饲料等货物的税率由13%降至11%。同时,目前对部分行业实施的过渡性政策保持不变。
  根据会议,考虑到下一步深化改革的实际需要,草案明确,对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有关事项,国务院或经国务院同意由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作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分析人士指出,修改相应法规旨在进一步巩固营改增试点成果,为下一步深化营改增改革铺路。
  作为本届政府最重头的财税改革举措和减税政策,营改增试点五年来累计减轻企业税负1.7万亿元,带动税基扩大和就业增加,促进行业管理更加规范,并有力推动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催生了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动能加快成长。
  不久前国务院举行的营改增工作座谈会明确指出,巩固和扩大营改增成果,要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完善政策。其中,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实质上已取消了营业税,要尽快启动有关法规改废工作,以巩固营改增试点成果。同时,要抓紧推进增值税制度后续改革。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东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东审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076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744号

业务咨询: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346983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