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法规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的通知
来源: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添加日期:2017年09月08日
中评协[2017]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进行了修订,制定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现予发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9月8日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