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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评估中国营改增一周年减负成效显著
来源:中国新闻网 添加日期:2017年07月31日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评估团队近日发布的《中国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一周年评估报告》显示,中国全面实施营改增意义深远、全面实施营改增减负成效显著且影响广泛。
该报告是评估团队在前期大量资料准备和跟踪分析基础上,多次组织召开企业座谈会、国内外专家学者咨询会、专题论坛等,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而最终形成的,包括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的重要意义、减税效果、经济效应和完善建议四部分,力求客观评估、综合反映营改增成效、经验,并对完善营改增试点提出建设性意见。
报告认为,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综合配套推进、平稳有序运行,完成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的税制转换,涉及1011余万户纳税人、2万亿税款,实现了增值税在工商业和服务业全覆盖,构建起了有利于形成统一税法、公平税负、平等竞争的现代增值税基本制度,充分显示出中国政府快速高效战略决策力、政策执行力和挑战应对力。
报告显示,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一周年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减税近7000亿元,减税额随改革推进逐步扩大。四大行业税负下降或持平企业占98.7%,减税面最大的是生活服务业,达到了99.25%。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不但直接减轻试点企业税收负担,还通过抵扣机制的传导效应减轻了产业链的税收负担。试点行业直接减税4581亿元,为下游行业带来的间接减税2412亿元,试点行业减税效应外溢明显。
全面实施营改增所释放的减税红利,有效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引导企业脱虚向实,契合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迫切要求。宏观经济上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利于增加投资就业;中观产业上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利于新旧动能转换;微观企业上促进“双创”活力释放,多元发展。
报告建议,全面深化增值税改革任重道远,未来改革重点应是推进税制、体制和法制三大制度建设,建立一个更加公正、简明、高效的增值税制度,全面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税收国际竞争力。在税制方面,进一步增强增值税的中性作用,同时全面清理税收优惠和过渡安排;在体制方面,建议进一步优化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分成方案;在法制方面,建议加快增值税立法,适时将其上升为法律,并为进一步改革留有空间。
该报告是评估团队在前期大量资料准备和跟踪分析基础上,多次组织召开企业座谈会、国内外专家学者咨询会、专题论坛等,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而最终形成的,包括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的重要意义、减税效果、经济效应和完善建议四部分,力求客观评估、综合反映营改增成效、经验,并对完善营改增试点提出建设性意见。
报告认为,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综合配套推进、平稳有序运行,完成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的税制转换,涉及1011余万户纳税人、2万亿税款,实现了增值税在工商业和服务业全覆盖,构建起了有利于形成统一税法、公平税负、平等竞争的现代增值税基本制度,充分显示出中国政府快速高效战略决策力、政策执行力和挑战应对力。
报告显示,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一周年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减税近7000亿元,减税额随改革推进逐步扩大。四大行业税负下降或持平企业占98.7%,减税面最大的是生活服务业,达到了99.25%。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不但直接减轻试点企业税收负担,还通过抵扣机制的传导效应减轻了产业链的税收负担。试点行业直接减税4581亿元,为下游行业带来的间接减税2412亿元,试点行业减税效应外溢明显。
全面实施营改增所释放的减税红利,有效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引导企业脱虚向实,契合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迫切要求。宏观经济上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利于增加投资就业;中观产业上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利于新旧动能转换;微观企业上促进“双创”活力释放,多元发展。
报告建议,全面深化增值税改革任重道远,未来改革重点应是推进税制、体制和法制三大制度建设,建立一个更加公正、简明、高效的增值税制度,全面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税收国际竞争力。在税制方面,进一步增强增值税的中性作用,同时全面清理税收优惠和过渡安排;在体制方面,建议进一步优化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分成方案;在法制方面,建议加快增值税立法,适时将其上升为法律,并为进一步改革留有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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