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法规
关于《“十三五”时期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添加日期:2017年04月14日
中评协[2017]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为深入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科学规划、全面指导“十三五”时期资产评估行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财政“十三五”规划》的有关要求,更好地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财税改革服务,我会起草了《“十三五”时期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请结合工作实际,在本地资产评估行业内征求意见,并请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会综合部。
联系人:赵林
电话:(010)88339691
传真:(010)88339690
邮箱:zhaolin@cas.org.cn
附件:“十三五”时期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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