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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企业税负 赋予地方政府税收调整权
来源:证券日报 添加日期:2017年03月14日
内容摘要:李健建议中央政府赋予地方政府税收调整权,在企业收入下降时允许地方政府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增值税、所得税等的征收比例和适用税率,以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技术创新和持续健康发展。
3月10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京山轻机总经理李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建议降低企业税负水平,赋予地方政府税收调整权,增强经济调控力。
李健表示,尽管中国工业存在规模庞大、体系完整等优势,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制造业的成本竞争优势正在减弱,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从长期看将会对中国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和中国产业转型升级带来不利影响。目前我国的税制结构对制造业企业是不利的,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税占税收比重超过60%,同时还面临名目繁多的各种收费。
通过调查和详细研究,目前向企业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部门有18个,按收费项目分有69个大类,子项目上千个,某些地方部门违规收费或强制服务现象也依然存在。
李健告诉记者,建议合理设计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可由单一的直接减免税,改为直接减免、降低税率、加速折旧、放宽费用列支、设备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等多种优惠形式;不断加快完善科技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的研发投入、技改项目和可界定的创新活动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项目,积极适当地匹配所得税抵减、增值税和营业税降低税率等减税措施。
“降低税负水平,最好不要采取‘一刀切’形式的普遍减税政策,而是要允许地方政府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进行企业税负的调整。为此,建议中央政府赋予地方政府税收调整权,在企业收入下降时允许地方政府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增值税、所得税等的征收比例和适用税率,以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技术创新和持续健康发展。此外,还建议减免社会保险费,缓解企业用工成本压力。同时,改善营商软环境,降低经营成本。”李健告诉记者。
此外,李健还表示,除了体制政策的改革和完善,还可以通过提高国有企业上缴财政比率,推行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各种违规收费查处力度等方式,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税费负担,促进中国制造业企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