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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部长肖捷谈个人所得税改革
来源:财政部 添加日期:2017年03月07日
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大家都有关注,今年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将有哪些进展,是否会考虑提高个税免征额以降低纳税负担?
财政部长肖捷:
过去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今年的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已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报告中包含了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主要内容。因此,我很愿意回答记者们提出的问题。
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问题,我想,这也是在座的各位记者都普遍关心的问题,因为个人所得税改革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个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对于这项改革,财政部和有关方面高度重视,我想告诉大家的是,目前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设计和论证中,总的思路是个人所得税改革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方案总体设计、实施分步到位,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
基本考虑是,将部分收入项目,比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实行按年汇总纳税。还将考虑制定另一项新的政策,也就是跟刚才这位记者朋友提到的问题有关,就是适当增加与家庭生计相关的专项开支扣除项目。比如这位记者朋友刚才提到的,有关“二孩”家庭的教育等支出,这是要考虑的。
除此之外,可能还有其他的专项扣除项目也要予以考虑,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对于刚才这位记者朋友提到的,也是作为纳税人来说都普遍关心的提高免征额的问题,我也可以明确告诉大家,在研究制定改革方案的时候,我们将根据居民消费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测算,确定是否提高免征额,该提高就提高。那么,对于其他方面的收入项目、所得项目,比如财产转让等,我们考虑继续实行分类征收。
这里我想跟记者朋友再多说两句。从国际经验来看,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增加税前扣除的一些专项项目,需要相对成熟的社会配套条件。比如作为税收征管部门来说,需要掌握与纳税人收入相关的涉税信息,以保证新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能够顺利实施。另外,按照税收法定的原则,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研究制定之后,还需要相应地修改税法,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