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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财政部明确会计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年限

来源:上海税务       添加日期:2017年02月06日

  财政部近日就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会计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关于工作年限
  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关于报名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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