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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法规

关于征求《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财政部办公厅       添加日期:2016年11月21日

财办会[2016]43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满足我国社会保险体系改革需要,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结合《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修订情况,我们起草了《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现转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或电子文本反馈我部会计司。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电子版请登录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从“会计司”子频道“工作通知”子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一处 谭笑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 100820
  电    话:010-68552932
  传    真:010-68552531
  电子邮件:tanxiao@mof.gov.cn
                                财政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21日
  附件下载:
  1.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pdf
  2.关于《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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