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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为企业减负
来源:北京国税 添加日期:2016年05月13日
继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7月1日起资源税改革也将全面推开。重大税制改革接连亮出大动作,释放出“十三五”开局之年涉入深水区的财税体制改革提速的积极信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0日发布的通知,此前已在原油、天然气、煤炭、稀土、钨、钼等6个品目资源税实施的从价计征改革,将覆盖绝大部分的矿产品。
两部门当天公布的《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中就列举了铁矿、金矿、铜矿、铝土矿、铅锌矿、镍矿、锡矿、石墨、硅藻土、高岭土、萤石、石灰石、硫铁矿、磷矿、氯化钾、硫酸钾、井矿盐、湖盐、提取地下卤水晒制的盐、煤层(成)气、海盐等21种资源品目。
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也将逐步扩大。两部门宣布将在河北省率先试点水资源税改革,并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同时,森林、草场、滩涂等自然资源也将逐步纳入征收范围。
在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同时,两部门将全部资源品目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取缔地方针对矿产资源违规设立的各种收费基金项目,以此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
两部门表示,在近几年资源价格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并配合清费措施及税收优惠政策,总体上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来源:中国网)
点 评 :即将全面推开的资源税改革,是继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财税体制改革提速的又一重大税制改革,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积极信号。它能充分发挥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有效地为资源类企业减负,促其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