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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资讯

“外卖”“堂食”不同税 营改增可能刺激餐饮分化

来源:北京商报       添加日期:2016年04月25日

  被餐饮企业寄予厚望的外卖生意可能不再那么有利可图。5月1日起,餐饮业营改增正式实施,根据增值税的相关政策,销售食品(外卖)通常适用17%的税率(个别食品适用13%税率),而餐饮服务则适用6%的税率。这意味着,堂食和外卖可能分别适用6%和17%的税率。果真如此的话,当前火爆的外卖O2O市场有可能降温。不过分析人士指出,如何在实操中明确区分堂食和外卖,对餐饮企业和监管部门来说都是挑战。
  堂食、外卖或税率不同
  根据增值税的相关政策,销售食品(外卖)通常适用17%的税率(个别食品适用13%税率),而餐饮服务则适用6%的税率,也就是说,堂食和外卖今后的税负可能不同。
  对此,有业内专家表示,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中有“混合销售”的规定条款,除了从事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外,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税。不过,同时为了避免税款流失,试点实施办法附件中也有“兼营”条款的规定,若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服务的应分别核算,否则从高适用税率。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餐饮企业需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对企业实际经营项目明确核算,避免带来税收风险。
  对于这一税率差别,也有税务专家表示,对于既提供堂食又提供外卖的企业,税务部门在实际操作中可能根据餐企的主业来确定适用税率,如果餐饮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堂食,那么其提供的外带或外卖服务也适用6%的税率。而业务中外卖占比较大的餐企,则可能适用17%。
  有望促进餐企分化
  目前,餐饮互联网化已经成为趋势之一。对很多快餐企业来说,用餐高峰时,商家约有40%的交易是通过外卖平台进行的。如果堂食、外卖适用不同税率,对餐企来讲影响颇大。
  有业内人士指出,这客观上或将促进餐企的专业化分工。目前有不少提供纯互联网订餐的餐企,也有很多堂食外卖兼做但外卖占比较高的餐企。对于后者来说,如果因外卖占比高而牵连堂食部分也按17%纳税,在商铺租金、人工成本压力下,很可能迫使其放弃或者剥离堂食业务。
  事实上,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堂食与外卖分离是餐企未来趋势之一。黄太吉创始人赫畅日前就公开表态,外卖不是外带,餐饮市场未来一定要成为“一国两制”——餐厅归餐厅,餐饮归餐饮。而赫畅所谓的餐饮,指的就是不依附于餐厅的独立外卖生意。盒马外卖CEO张皓明此前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未来餐饮消费场景只分为两种,一种是到店消费,另一种就是外卖。
  税务纷争可能激增
  针对外卖税负可能不同,不少以堂食为主的餐厅经营者均表示,并不会因此放弃外卖。“大部分餐企的外卖比重都相对较小,也只有少数餐厅在店内销售半成品和成品。因此,这一部分相对较高的税率影响并不非常大。但提供外卖,即是给了消费者多一种选择,不论是在消费体验还是在客源拓展上都非常有意义。”
  不过,有专家指出,餐饮服务与食品销售增值税税率的差异可能带来税务筹划机会,也可能造成税务争议。比如,一家餐馆销售外带葡萄酒,如果其主要收入来源于餐饮服务,那么销售葡萄酒也可适用6%的税率,而正常酒类销售需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而通过餐饮渠道销售食品可能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其实,无论是餐饮企业还是税务部门,如何区分外卖与堂食也面临挑战。如果通过外卖平台订餐被归于外卖,那么餐馆电话订餐属于外卖还是堂食实际上很难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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