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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将成营改增减税赢家
来源:新京报 添加日期:2016年03月23日
内容摘要:本次营改增的加速,相当于在打收官之战,对于小企业来说,将能够切实有效降低税负。
营改增改革进程的滞后,导致实际税负反而有所增加。而本次营改增的加速,能够让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降低40%。这对于小企业来说,将能够切实有效降低税负。
营改增进入收官阶段。今年两会时,财政部部长楼继伟透露,国务院要求今年5月1日完成所有行业的营改增,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今年预计减轻企业税负5000多亿元。据报道,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的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经济下行期间,一般需要积极的财政政策去助推经济,减税是重要的政策选项。营改增全面落实后,抵扣链条完整,实际上降低了企业的税负,制造业等行业将是直接的受益方。学界、业界一直呼吁营改增收官的初衷也在于此。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全面落实营改增,着眼点也在于减税。
由于经济一段时期以来一直处于下行区间,财政收入整体形势不佳,一度拖累了营改增(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进程,按原定计划,营改增于去年年底收官,但执行上相对缓慢。增值税的税种设计是只针对产品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部分征税,要完成这一目的,需要所有流转环节都实施增值税、抵扣链条完整,但是现存的四个行业仍在实施的营业税,破坏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使得部分实施增值税的行业并没有享受到增值税的好处,营改增改革进程的滞后,导致实际税负反而有所增加。
因此,本次营改增的加速,相当于在打收官之战,对于小企业来说,将能够切实有效降低税负。年度销售额低于500万的小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营业税时代,营业税的税基是销售额,税率为5%,而目前增值税的征收实践中,小规模纳税人不按增值税税率计征,也不参加进项税额抵扣,而是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征收率为3%。营改增让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降低了40%。
虽然营改增肯定会降低名义税负,但金融业、房地产业和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想要降低实际税负,还有进一步推进改革的继续扫尾空间。这是因为,中国的增值税采用购进扣税法,由于销售项的税率(6%、11%、13%、17%四档)高于营业税率(5%),进项抵扣的税额要足够多才能起到减税的功能,而现实中,往往会出现“高(税额)征低(税额)扣”、“有征无扣”的现象。
具体来看,有一些企业的成本支出多为个人劳务、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供应商等,像建筑业的建筑工人劳务与沙石辅料、金融业的借款利息(进项)、房地产业的佣金、生活服务业的小额零碎的开销等,这些要么无法取得发票,要么无法抵扣进项税。在增值税体系中,税率跳增又无法抵扣,税负提升在所难免。
有媒体报道,营改增后交通运输行业的税负就大大提高。以公路货运企业为例,经营成本主要包括人力成本、路桥费、油料费用等,通行费无法抵扣,劳动力大多是个人劳务,无法开具发票,能抵扣的只有占运输成本20%左右的油料,这也使得物流企业采用购买油卡向货运司机支付运费的方式,而增加抵扣项。
此外,在抵扣项认定、异议处理上,大多是税务机关说了算,缺乏合理的确认和争议处理的法律程序,纳税机构没有太多的话语权。这些都是营改增可能带来实际税负提高的隐患,也是未来改革中需要进一步明晰的重点。